穩定幣 | 金管局:有意申請機構9月底前交申請,最快明年初發牌
29/07/2025
穩定幣發行人監管制度將於8月1日起實施,金管局今日(29日)發布《持牌穩定幣發行人監管指引》、《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指引(持牌穩定幣發行人適用)》,以及兩項指引的諮詢總結。兩套指引將於本周五(8月1日)刊憲。金管局副總裁陳維民預期,最快明年初發出首批穩定幣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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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階段僅發出數個牌照,料最快明年初發牌
陳維民表示,初階段只會發出數個牌照,穩定幣發牌申請要提交的文件多、工作強度大,當局要逐一審視資料是否齊全,加上提交補充資料,相關過程需要一定時間,估計最快明年初才能公布首批獲發牌照的穩定幣發行人。
他指出,對穩定幣發行人所申請的幣種持比較開放的態度,可以申請與多幣種、單一幣種或者與一籃子貨幣掛勾的穩定幣,但指暫時曾經接觸的機構,大部分也是港元及美元等常見貨幣。他又指,即使取得牌照,對公司短期盈利仍有不確定性,建議投資者在消化市場「利好」消息時應保持冷靜和獨立思考,注意穩定幣概念泡沫化趨勢,小心市場過度亢奮的情緒。
金管局助理總裁(貨幣管理)何漢傑表示,在發牌要求方面,有三方面的要求,包括合規性、具體性及可持續性,而在牌照申請流程方面會採取循序漸進方式,金管局專責小組會審視收到的資料,按其成熟程度要求申請機構提供詳細資料和補充資料,之後專責小組向金融管理專員提交建議的首階段發牌名單,供專員決定,其後公布首階段獲發牌照的數個穩定幣發行人。
有意申請機構9月底前交申請,將設6個月過渡期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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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局鼓勵有意申請牌照的機構於2025年8月31日(星期日)或之前聯繫金管局,讓金管局可傳達監管期望並適當提供反饋。發牌將是一個持續進行的過程,如個別機構認為已準備充分並希望盡早獲得考慮,應於2025年9月30日(星期二)或之前向金管局提交申請。
何漢傑指出,金管局不擬公布向其表達意願或提交申請的機構名單,而首階段未獲發牌照而又有意繼續申請的機構,金管局會與其保持適當溝通。
《穩定幣條例》於8月1日起生效,將設6個月過渡安排(2025年8月1日-2026年1月31日),金管局主管(數字金融)何泓哲表示,過渡安排是提供予在發牌制度生效前已於香港設有具意義且實質業務的法幣穩定幣發行人,但須符合條件,有關發行人可在六個月的不違反期內繼續經營其業務須符合以下條件:於條例生效後的三個月內,1﹒向金融管理專員提交牌照申請,2﹒獲得金融管理專員的書面確認,3﹒承諾其有能力遵守適用的監管規定。
金管局助理總裁(法規及打擊清洗黑錢)陳景宏表示,目前業界使用的持續監察工具,未能令金管局完全信納相關的管控措施能有效減低洗錢風險,業界亦沒有提出其他有效方案,而國際組織,如國際清算銀行等,強調防範穩定幣洗錢風險的重要性,金管局因此採取風險為本但謹慎的做法,制定適用於持牌人的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規定。
撰文:經濟通採訪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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