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總署今日根據《收回土地條例》(第124章)第4條,為洪水橋╱厦村新發展區第二期發展張貼第四批收回土地公告,收回37幅私人土地,總面積約27600平方米。
這次收回的37幅私人土地,主要涉及一宗成功完成的原址換地申請,需由政府收回用地內少量第三方土地,由換地申請人作整全發展;以及餘下未有接獲原址換地申請的用地。上述37幅私人土地將於公告張貼後三個月(即今年10月11日)復歸政府所有。政府會在土地復歸政府後,向相關土地業權人發放特惠土地補償。
現時預計受影響的住戶和業務經營者最早須在2026年1月遷出。地政總署正全力處理受影響人士的補償和安置事宜,盡量在遷出限期前為合資格人士安排上樓或發放補償。
洪水橋╱厦村新發展區第二期發展首三批收回土地公告分別於2024年5月30日、9月19日,以及今年5月8日張貼,共涉及約196公頃土地。首兩批公告下的土地已復歸政府,並正陸續交予土木工程拓展署進行地盤平整和基礎設施工程。第三批公告下的土地將於今年8月9日復歸政府。
全面發展後,洪水橋╱厦村新發展區將提供約6.67萬個新住宅單位,容納約18.4萬新增人口,並創造約15萬個就業機會。
《經濟通通訊社10日專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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