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昨日印發《個人消費貸款財政貼息政策實施方案》(下稱《方案》),明確在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間,對個人消費貸款中實際用於消費的部分給予貼息。《界面新聞》引述財信金控首席經濟學家伍超明表示,財政資金對特定貸款利息進行直接補貼,可以降低居民購置大宗商品、提升生活品質的信貸門檻,直接釋放消費潛力。
伍超明同時提到,從宏觀層面看,貼息政策兼顧財政「精準滴灌」和貨幣政策非對稱降息功效,其中財政貼息以槓桿方式放大了信貸乘數效應,貨幣政策在總量穩定的前提下實現結構性寬鬆,導致財政資金效益顯著放大,緩解了當前實體信貸需求不足問題。
粵開證券首席經濟學家兼研究院院長羅志恒亦認為,財政貼息有利於發揮財政的槓桿效應。他指出,單純的財政補貼乘數效應有限,但是通過貼息的方式,可以撬動更大資金規模,有利於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
根據《方案》,居民個人使用指定23家貸款經辦機構發放的個人消費貸款(不含信用卡業務)中實際用於消費的部分,可按規定享受貼息政策。年貼息比例為1個百分點,且最高不超過貸款合同利率的50%,中央財政、省級財政分別承擔貼息資金的90%、10%。
貼息範圍包括單筆5萬元(人民幣.下同)以下的消費,以及單筆5萬元及以上的家用汽車、養老生育、教育培訓、文化旅遊、家居家裝、電子產品、健康醫療共七大類重點領域消費;單筆超5萬元的消費以5萬元消費額度為上限進行貼息。每名借款人在一家貸款經辦機構可享受的全部個人消費貸款累計貼息上限為3000元(對應符合條件的累計消費金額30萬元),其中在一家貸款經辦機構可享受單筆5萬元以下的個人消費貸款累計貼息上限為1000元(對應符合條件的累計消費金額10萬元)。
《經濟通通訊社13日專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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