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在社交平台表示,在北部都會區收回土地採用「以人為本」政策方針,優化寮屋住戶的上樓安排及特惠津貼,措施落實後,已有更多受影響人士獲安置或補償。截至今年中,地政總署已完成審核超過4600個寮屋住戶的安置補償申請,約55%獲得安置或補償,獲安置的住戶當中約65%是經「免經濟狀況審查」的安置選項編配安置單位。至於不符合安置補償資格的個案,原因包括在港擁有住宅物業、為現有公屋租戶、不符合最低居住年期規定、於凍結登記後遷入發展範圍、違規構築物等。
  政府會密切檢視工程需要,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盡量為受影響人士提供遷出的緩衝時間。
  發展局指出,發展局提到,地政總署會盡量彈性地處理安置補償的申請,接受多種不同類型的住址證明,包括由政府部門甚或私人機構簽發的證明文件。署方會因應每宗個案的個別情況,考慮彈性處理及接受不同的證明文件。即使住戶不符合安置補償資格,地政總署及委聘的社區聯絡服務隊亦會與住戶密切溝通,提供適切協助。
  發展局亦稱,以古洞北/粉嶺北新發展區,以及洪水橋/厦村新發展區為例,地政總署約3年前已向受影響住戶發信,通知預計遷出限期,其中古洞北/粉嶺北新發展區餘下階段發展,政府早於約6年前已容許住戶可自願提早遷出以申請上樓或補償。
《經濟通通訊社4日專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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