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報道,隨著互聯網平台企業將於10月1日起首次正式報送平台內經營者和從業人員的身份信息、收入信息,國家稅務總局將依法嚴查個別平台借機向外賣員、快遞員等變相收費等違法違規行為。
國家稅務總局徵管和科技發展司相關負責人表示,互聯網平台企業應當依法履行代扣代繳稅款義務,引導平台內經營者和從業人員依法合規享受稅收優惠和履行納稅義務,不得以任何形式將平台企業的涉稅義務轉嫁給平台內的從業人員,更不得以代扣代繳為借口向從業人員額外收取費用。
為減輕平台內從業人員在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環節的負擔,國家稅務總局出台配套公告,明確對包括外賣員、快遞員在內的平台內從業人員取得的勞務報酬所得,採用累計預扣法來預扣預繳稅款。此外,從業人員自互聯網平台企業取得的服務收入,可按規定享受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免徵增值稅等稅費優惠政策,不需再按次申報繳納增值稅。
《經濟通通訊社30日專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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