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10日專訊》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就《直播電商監督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
》公開徵求意見。《辦法》分總則、直播電商平台經營者、直播間運營者、直播營銷人員服務機
構和直播營銷人員、監督管理、法律責任、附則等七章,共五十七條。主要內容如下:
*建立健全直播營銷人員培訓、直播選品等制度*
一是細化了直播電商平台經營者的責任和義務。《辦法》明確了直播電商平台經營者在違規
處置、資質核驗、信息報送、培訓機制、分級管理、動態管控、信息公示等方面的責任。要求平
台經營者建立健全平台協議規則,加強對直播間運營者、直播營銷人員服務機構、直播營銷人員
的身份認證和資質審核,強化對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置,依法依規報送數據信息,積極協助消費者
維權,進一步壓實平台企業的主體責任。
二是明確了直播間運營者、直播營銷人員服務機構、直播營銷人員的責任和義務。《辦法》
強化直播間運營者責任,要求直播間運營者建立健全商品或者服務信息發布審核、信息公示、身
份核驗等制度,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規範直播營銷人員服務機構行為,要求加
強對直播營銷人員的管理,建立健全直播營銷人員培訓、直播選品、直播糾錯等制度。要求直播
營銷人員真實、準確、全面地介紹商品或者服務,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
三是強化了監督管理手段。《辦法》規定了直播電商活動的管轄適用、協同監管、監督檢查
、信用監管、約談與整改等方面內容。《辦法》規定,市場監督管理、網信部門對調查核實違反
市場監督管理、網信領域法律、法規、規章的直播間運營者、直播營銷人員服務機構、直播營銷
人員,依法要求直播電商平台經營者採取處置措施制止的,直播電商平台經營者應當予以配合。
四是強調了不履行法定義務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辦法》細化了不履行法定義務的相關具
體情形,通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華人
民共和國廣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或者新設處罰條款,一一明確
了處罰依據,增加了《辦法》的可操作性和針對性。
下一步,市場監管總局將根據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反饋情況完善《辦法》內容,盡快出台實施
,進一步健全直播電商常態化監管制度,推動直播電商健康發展。(j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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