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16日專訊》消委會去年接獲1146宗涉及外賣平台的投訴個案,比前年
增加8%,今年首5個月則接獲971宗投訴。
其中一宗投訴,投訴人在外賣平台點餐,送遞員將外賣送錯地址,程式顯示外賣「已送達」
。投訴人最終延誤1小時後才能取餐,但外賣平台未有根據延誤補償條款賠償120元的優惠券
,並指根據平台紀錄,外賣在指定時間內送達,不符合延誤補償機制,最終投訴人只獲25元優
惠券作補償。
消委會亦接獲投訴,指投訴人經外賣平台向餐廳點餐,選擇外賣自取,但投訴人前往取餐時
,發現餐廳未有開店,亦未能致電聯絡。投訴人要求外賣平台退款,但平台以餐廳已接單為由拒
絕,只賠償10元優惠券。亦有投訴人在落單後1分鐘內取消訂單,但平台聲稱餐廳「已出餐」
拒絕退款。
消委會表示理解外賣平台行業競爭激烈,但除了價格要有競爭力之外,餐點送遞和客戶服務
質素亦不可或缺。消委會敦促業界提升服務質素,改善系統資訊透明度,實時更新餐廳接單和備
餐狀況,讓消費者作知情決定。消委會亦建議業界參考各地外賣平台的做法,考慮設立在合理指
定時間內取消訂單仍可退款的機制,提升服務彈性和提供良好消費體驗,保障消費者權益。
(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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