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19日專訊》據《中證金牛座》記者從業內獲悉,金監總局人身保險監管司
向各人身保險公司下發了《關於分紅險分紅水平監管意見的函》。文件明確了應當充分論證擬分
紅水平必要性、合理性和可持續性的相關情形,要求各公司不得偏離帳戶資產負債和投資收益實
際情況,隨意抬高分紅水平搞「內捲式」競爭。
例如,對於公司監管評級為1-3級,且分紅險帳戶擬分紅水平超過人身險業過去3年平均
財務收益率(3﹒20%)的,以及評級為4-5級,且分紅險帳戶擬分紅水平超過產品預定利
率的,均應當充分論證擬分紅水平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可持續性,提交資產負債管理委員會審定
後實施。
文件要求,各公司應當平衡好分紅保險預定利率與浮動收益、演示利益與紅利實現率的關係
,根據每個帳戶的資產配置特點和實際投資收益率,審慎確定各產品年度分紅水平。(sl)
【你點睇?】中東局勢再趨緊張,以色列伊朗互相攻擊,你認為局勢會否升級?► 立即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