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發布關於加強非車險業務監管有關事項的通知,非車險業務,是指機動車輛保險以外的其他財產保險業務。
通知指出,為加強財產保險公司非車險業務監管,維護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推動財產保險業高質量發展,財產保險公司應遵循公平、合理、充足原則科學厘定保險費率,合理設置預定附加費率和手續費率水平,不得設置與所提供服務不符的高額費用。主險精算報告和附加險備案材料應明確列示預定附加費率、平均手續費率和逐單手續費率上限。財產保險公司應建立費率定期回溯和動態調整機制,精算假設與實際經營情況偏差過大時,應及時調整並重新備案,必要時應先行停售相關產品。
《經濟通通訊社10日專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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