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城框架清晰,公私營協作提速
21/11/2025
港府公布《新田科技城創科產業發展規劃概念綱要》,為科技城制定框架和清晰發展方略,標誌香港新型工業化藍圖進入開發和產業發展新階段,並考慮採用「平台公司」與市場共同開發模式,借助市場力量加快科技城的建設。
《綱要》為新田科技城210公頃創科用地奠定堅實頂層設計,制定產業主導政策,聚焦生命健康科技、人工智能與數據科學、微電子與智能設備、新能源、新材料和機械人6大產業,就產業用地分布做好初步規劃,並制定分5個階段共10年時間逐步落實路線圖和時間表。同時設有戰略留白階段,預留土地供後續新興產業使用。
這不但為新田科技城制定清晰框架,還將其功能定位為創科產業的中試平台。香港的優勢在於科研創新,如何將大學和科研機構的研發成果轉化落地,包括做原型測試、中試、小規模量產,形成從實驗室到生產線的全鏈條,不但完善創科生態圈,更有助建立高附加值產業,扶持本地新工業發展,並吸引高端人才和海內外龍頭企業來港發展。
未提政策優惠,保留談判籌碼
事實上,本地新型工業有冒起苗頭。恒地聯席主席李家傑家族辦公室「賦生資本」孵化的賽昉科技,研發出可應用在數據中心的港產芯片「獅子山芯」,準備正式投入生產。若生產線未來能進駐新田科技城,有望起示範作用,並鼓勵港產新型工業發展。
儘管施政報告曾提及為吸引高增值產業和潛力企業落戶香港,將會提供包括直接批地、優惠地價、稅務減免等政策優惠包,但《綱要》卻未提及優惠包。這可能是為保持談判彈性,過早亮出底牌,可能在後續談判中失去靈活性和主動權,保留這張牌,以便為不同目標企業度身訂造最吸引方案。
此外,涉及全盤稅務優惠和土地政策,可能仍需立法會審批,相信政府可能待北都專屬法例通過後,才出台政策優惠包。
即使暫時未有政策優惠包,當局在科技城開發模式上,提出以建立「平台公司」的模式與市場,共同參與開發。「平台公司」由政府全資擁有,確保決策方向符合政府產業政策目標,而公司可透過與企業以「建設-運營-移交」(BOT)、「建設-擁有-運營」(BOO)、合資模式、「設計-建設-融資-運營」(DBFO)方式進行合作。公私營合作開發,好處是能匯聚政府土地、市場資金和技術,加快科技城建設進度。
速訂KPI細則,確保政策推行
若政府決定採用「平台公司」負責科技城的引入產業工作,應盡快成立,以便與目標企業洽談落戶事宜,並安排好一條龍服務;同時也與有意參與投資合作的企業,有序開展興建工作。
為確保「平台公司」盡職履責,當局須訂立關鍵績效指標(KPI),包括規定3年內吸引多少間龍頭企業進駐,可為香港帶來多少經濟效益、多少稅收和創造多少個職位。若進駐企業不達標,會有機制跟進。
新田科技城是香港經濟新引擎,既然框架已定,當局須盡快敲定執行細節和盡速推行,共築深港創科橋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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