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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維修工程將實施動態監督與業主滿意度調查
▷ 擬修例提高業主決策門檻及增物管消防責任
新一屆立法會召開首次大會,政府動議有關大埔宏福苑火災後支援及重建工作的議案。身兼調查及規管工作組組長的政務司司長陳國基表示,為了打擊圍標問題,建議加強市建局的角色和功能,為參與的顧問和承辦商訂定嚴格預審名單,由市建局因應維修項目範疇為業主招標和評標,名單內顧問和承建商才可以參與競投,申請政府維修資助大廈必須參加該平台。
他指出,工程期間,局方會抽查動態監督工程,確保維修資助按實際進度發放,並要求顧問和承辦商在重要工程節點,例如大幅修改工程範圍或增加工程費用時必須提交報告。工程完成後,將就顧問和承辦商表現,調查業主的滿意度,作為將來能否繼續保留在名單內其中一個參考因素。
對於顧問和承建商建議增加一些必要工程以外的項目,令維修費大幅增加,陳國基表示,建議研究修例規定業主立案法團,在決定額外工程或開支項目時,如果越大金額的額外項目,必須要取得越大指定比例的業主親自出席和投標意向,才可進行決議,進一步增加業主認知度和參與度。另外,亦會針對代理投票引入措施,完善委任代表文書制度,確保代理票確實由業主簽署。
他又指,目前消防相關法例主要針對業主和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並未就物業管理公司提出任何法定責任,建議引入物管公司在大廈消防措施的法定責任,同時建議透過修例將合適的行政措施提升為法例要求,以及就合適的消防相關罪行引入定額罰款制度。
《經濟通通訊社14日專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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