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30日專訊》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關於進一步降低徵信服務收費標準的通
知》。其中提出,商業銀行等機構查詢企業信用報告基準服務費標準每份9元(人民幣.下同)
,查詢個人信用報告基準服務費標準每份1元。
實際收費標準根據用戶機構向徵信系統提供的數據量和查詢量計算確定,數據查詢量適用超
額累退計算方法,具體計算公式和計費辦法繼續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進一步降低中國人民
銀行徵信中心服務收費標準的通知》(發改價格規〔2019〕1318號)有關規定執行。
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社、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消費金融公司、融
資租賃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民營銀行、獨立法人直銷銀行、內貿險承保機構等11類金融機
構查詢企業和個人信用報告實行優惠收費標準。上述享受優惠政策的機構查詢企業信用報告收費
標準每份4﹒5元,查詢個人信用報告收費標準每份0﹒5元。
上述各類機構中,同一用戶30天內多次查詢同一企業信用報告的,按查詢1份企業信用報
告收費;1天內多次查詢同一個人信用報告的,按查詢1次個人信用報告收費。(j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