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推動汽車行業落實《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中國汽車工業協會發布《汽車整車企業供應商帳款支付規範倡議》。
在支付與結算方面,倡議提出,甲方支付帳期自乙方交貨並通過甲方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最長不超過60個自然日(如支付當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若乙方為連續性供貨的非中小企業,經雙方協商,可在一定時間內集中對帳,帳期自雙方對帳日起算;甲方應至少每月進行一次集中對帳;如雙方供貨單價暫未達成一致,甲方應按照與乙方最近一次供貨合同單價或開發定點單價計算金額的一定比例先行支付。
同時,鼓勵使用現金(銀行轉帳、電匯等)或銀行承兌匯票支付,如乙方為中小企業,倡導全部採用現金或銀行承兌匯票支付。
內地17家主流車企於今年6月10日至11日聯合簽署《汽車行業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承諾書》,明確承諾「對供應商支付帳期不超過60天」。此前內媒曾報道,大部分中小供應商表示未真正落實,部分車企通過變更開票和結算方式,變相延長了帳期。
《經濟通通訊社15日專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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