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現因國安案被判囚20年的黎智英,與集團行政總監黃偉強,被指向科技園公司隱瞞違反將軍澳工業邨租契,2022年分別被判監禁5年9個月及1年9個月。兩人不服定罪提上訴,黎智英同時就判刑提上訴。上訴庭法官今日裁定黎智英及黃偉強的定罪上訴得直,撤銷刑罰。
上訴人黎智英及黃偉強同被控一項欺詐,黎另被控一項欺詐。控罪發生於1998年至2020年其間。兩人在區院經審訊後定罪判監,黎被判囚5年9個月及罰款200萬元,黃判監1年9個月,黃已服刑完畢。兩人就定罪上訴,黎另就判刑上訴。
《經濟通通訊社26日專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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