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2025 10:04
《中國要聞》汽車安全技術新國標:百公里加速不小於5秒,電池警報5分鐘內不能起爆炸
《經濟通通訊社13日專訊》全國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台官網顯示,公安部組織起草的國家標準計劃《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正面向社會徵求意見,擬在發布後6個月正式實施,替代現行的2017年版國標。
*電動車應具踏板誤踩加速抑制、自動切斷動力電路功能*
根據意見稿,每次上電/點火後(發動機自動啟停除外),應處於百公里加速時間不小於5s的默認工作狀態。純電動、插混載客汽車應具備踏板誤踩加速抑制功能,在靜止、蠕行時能夠檢測,抑制動力輸出,並通過一個明顯的信號裝置(例如:聲或光信號)提示駕駛人。
同時,純電動汽車、插混汽車應具有能切斷動力電路的功能,當車輛在縱向或橫向方向上150ms時間內有不小於25km/h的速度變化或不可逆約束裝置展開時,應能自動切斷動力電路。
此外,意見稿要求,對於車長大於或等於6米的純電動客車、插混客車,電池報警後5分鐘內電池箱外部不能起火爆炸。
意見稿又要求,汽車行駛速度超過10km/h時,駕駛室前部顯示裝置應關閉和禁止開啟娛樂影像播放和遊戲功能,有關裝置包括車內顯示屏、抬頭顯示裝置等。
*需確認駕駛者完成輔助駕駛使用培訓,並檢測有否離手*
至於組合駕駛輔助系統方面,意見稿要求,具有輔助駕駛功能的汽車需要在啟動後,通過生物識別或帳號登錄的方式,確認駕駛人完成輔助駕駛系統的使用培訓,才能繼續行駛。
同時,組合駕駛輔助系統在激活狀態下,車速大於10km/h時,應至少採用手部脫離檢測和視線脫離檢測方式,持續檢測駕駛人是否在執行相應的動態駕駛任務。這或能讓今年爆火的「智駕脫手神器」受到技術限制。
*出事時非碰撞側車門應自動解鎖*
針對車門,意見稿要求,裝備電子控制式車門鎖止系統或自動激活式車門鎖止系統的汽車,當不可逆約束裝置展開時或動力電池發生熱事件時,非碰撞側車門應自動解鎖。
對於電動門把手,意見稿明確,若裝備電動式車門內把手,應同時配備具有機械釋放功能的車門內把手作為機械應急車門內把手,並在機械式解鎖和開啟裝置附近設置相應醒目的標誌。汽車每個車門(不包括尾門)應配置具備機械釋放功能的車門外把手,系統的設計應滿足在鎖止裝置處於鎖止狀態時,發生不可逆約束裝置展開或動力電池熱事件等事故後,非碰撞側車門應能在不借助工具的情況下,通過車門外把手開啟車門。(sl)
*電動車應具踏板誤踩加速抑制、自動切斷動力電路功能*
根據意見稿,每次上電/點火後(發動機自動啟停除外),應處於百公里加速時間不小於5s的默認工作狀態。純電動、插混載客汽車應具備踏板誤踩加速抑制功能,在靜止、蠕行時能夠檢測,抑制動力輸出,並通過一個明顯的信號裝置(例如:聲或光信號)提示駕駛人。
同時,純電動汽車、插混汽車應具有能切斷動力電路的功能,當車輛在縱向或橫向方向上150ms時間內有不小於25km/h的速度變化或不可逆約束裝置展開時,應能自動切斷動力電路。
此外,意見稿要求,對於車長大於或等於6米的純電動客車、插混客車,電池報警後5分鐘內電池箱外部不能起火爆炸。
意見稿又要求,汽車行駛速度超過10km/h時,駕駛室前部顯示裝置應關閉和禁止開啟娛樂影像播放和遊戲功能,有關裝置包括車內顯示屏、抬頭顯示裝置等。
*需確認駕駛者完成輔助駕駛使用培訓,並檢測有否離手*
至於組合駕駛輔助系統方面,意見稿要求,具有輔助駕駛功能的汽車需要在啟動後,通過生物識別或帳號登錄的方式,確認駕駛人完成輔助駕駛系統的使用培訓,才能繼續行駛。
同時,組合駕駛輔助系統在激活狀態下,車速大於10km/h時,應至少採用手部脫離檢測和視線脫離檢測方式,持續檢測駕駛人是否在執行相應的動態駕駛任務。這或能讓今年爆火的「智駕脫手神器」受到技術限制。
*出事時非碰撞側車門應自動解鎖*
針對車門,意見稿要求,裝備電子控制式車門鎖止系統或自動激活式車門鎖止系統的汽車,當不可逆約束裝置展開時或動力電池發生熱事件時,非碰撞側車門應自動解鎖。
對於電動門把手,意見稿明確,若裝備電動式車門內把手,應同時配備具有機械釋放功能的車門內把手作為機械應急車門內把手,並在機械式解鎖和開啟裝置附近設置相應醒目的標誌。汽車每個車門(不包括尾門)應配置具備機械釋放功能的車門外把手,系統的設計應滿足在鎖止裝置處於鎖止狀態時,發生不可逆約束裝置展開或動力電池熱事件等事故後,非碰撞側車門應能在不借助工具的情況下,通過車門外把手開啟車門。(s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