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7/2025 14:04
《中國要聞》發改委:政府投資基金不得以明股實債變相增隱性債務
《經濟通通訊社30日專訊》國家發改委今日就《政府投資基金布局規劃和投向工作指引(公開徵求意見稿)》(下稱《指引》)和《加強政府投資基金投向指導評價管理辦法(公開徵求意見稿)》(下稱《管理辦法》),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其中,《指引》提出,政府投資基金應控制對單個企業投資金額或比例上限,並在設立方案或相關法律文件中明確。政府投資基金不得通過明股實債等方式變相增加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除併購重組、定向增發、戰略配售外不得從事公開交易類股票投資,不得直接或間接從事期貨等衍生品類交易,不得為被投資企業之外的企業或項目提供擔保,不得開展承擔無限責任的投資。基金監管部門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投資新興產業要防止盲目跟風*
《指引》又提出,政府投資基金投向要符合國家生產力布局宏觀調控要求,避免投資於存在結構性矛盾的產業,在新興產業領域要防止盲目跟風、一哄而上,支持有關行業企業實施兼併重組,加快技術更新換代,推動產業提質升級。同一政府原則上不在同一行業或領域重複設立政府投資基金,但基金可按市場化原則對同一項目集合發力、接續支持。
《指引》並擬規定,政府投資基金要著力增加高端產能供給,聚焦產業技術創新和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推動加快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其中,產業投資類基金要在產業發展方面發揮引領帶動作用,圍繞完善現代化產業體系,支持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培育壯大新興產業、布局建設未來產業;創業投資類基金要圍繞發展新質生產力,通過市場化方式投資種子期、初創期企業,兼顧早中期中小微企業,支持科技創新,解決重點關鍵領域「卡脖子」難題。(sl)
其中,《指引》提出,政府投資基金應控制對單個企業投資金額或比例上限,並在設立方案或相關法律文件中明確。政府投資基金不得通過明股實債等方式變相增加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除併購重組、定向增發、戰略配售外不得從事公開交易類股票投資,不得直接或間接從事期貨等衍生品類交易,不得為被投資企業之外的企業或項目提供擔保,不得開展承擔無限責任的投資。基金監管部門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投資新興產業要防止盲目跟風*
《指引》又提出,政府投資基金投向要符合國家生產力布局宏觀調控要求,避免投資於存在結構性矛盾的產業,在新興產業領域要防止盲目跟風、一哄而上,支持有關行業企業實施兼併重組,加快技術更新換代,推動產業提質升級。同一政府原則上不在同一行業或領域重複設立政府投資基金,但基金可按市場化原則對同一項目集合發力、接續支持。
《指引》並擬規定,政府投資基金要著力增加高端產能供給,聚焦產業技術創新和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推動加快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其中,產業投資類基金要在產業發展方面發揮引領帶動作用,圍繞完善現代化產業體系,支持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培育壯大新興產業、布局建設未來產業;創業投資類基金要圍繞發展新質生產力,通過市場化方式投資種子期、初創期企業,兼顧早中期中小微企業,支持科技創新,解決重點關鍵領域「卡脖子」難題。(s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