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1/2025 07:57
【新股上市】小馬智行(2026)提醒發售股份未註冊40天內禁在美交易或對沖
《經濟通通訊社5日專訊》小馬智行(02026)公布,其發售股份未有且不會根據美國《證券法》或任何州級證券法註冊,並不得於美國境內向美國人士或為其利益提呈發售、出售、質押或轉讓。該等股份乃於不涉及在美國公開發售的交易中發售及出售,並根據S規例豁免註冊規定進行。
公司表示,於香港時間2025年11月6日上午8時起至12月17日上午零時止的40天分銷合規期內,在全球發售中發行或收購的股份將不被接納於美國存託股份設施寄存,亦不得於美國境內或向美國投資者出售。投資者於合規期內不得就有關股份於美國進行對沖交易。
小馬智行指出,投資者可於合規期屆滿前,根據S規例第904條或其他適用豁免條文,於香港聯交所繼續買賣A類普通股(包括發售股份),惟須確保交易符合相關限制,否則可能違反美國《證券法》。公司並提醒投資者應於進行相關交易前尋求獨立法律意見。
公告續指,鑒於公司股份同時於美國上市及交易,而全球發售未有根據美國《證券法》註冊,為確保合規,公司採取的措施較港交所一般發售及上市要求更為嚴謹。(eh)
公司表示,於香港時間2025年11月6日上午8時起至12月17日上午零時止的40天分銷合規期內,在全球發售中發行或收購的股份將不被接納於美國存託股份設施寄存,亦不得於美國境內或向美國投資者出售。投資者於合規期內不得就有關股份於美國進行對沖交易。
小馬智行指出,投資者可於合規期屆滿前,根據S規例第904條或其他適用豁免條文,於香港聯交所繼續買賣A類普通股(包括發售股份),惟須確保交易符合相關限制,否則可能違反美國《證券法》。公司並提醒投資者應於進行相關交易前尋求獨立法律意見。
公告續指,鑒於公司股份同時於美國上市及交易,而全球發售未有根據美國《證券法》註冊,為確保合規,公司採取的措施較港交所一般發售及上市要求更為嚴謹。(e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