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集团简介 | |||||||||||||||
| - 集团於1992年12月在港交所上市。集团的控权股东为广州越秀集团是隶属广州市人民政府的国有企业。 - 集团主要业务为房地产发展、管理及投资,业务主要集中在广州地区。 - 集团持有越秀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00405)权益。 | |||||||||||||||
| 业绩表现2024 | 2023 | 2022 | 2021 | |||||||||||||||
| - 2023年度,集团营业额上升10﹒8%至802﹒22亿元(人民币;下同),股东应占溢利下降 19﹒4%至31﹒85亿元。年内,集团业务概况如下: (一)核心净利润下降17﹒5%至34﹒9亿元;整体毛利减少17﹒2%至122﹒58亿元,毛利率下 跌5﹒2个百分点至15﹒3%; (二)房地产发展:营业额增长9﹒4%至752﹒16亿元,占总营业额93﹒8%,分部溢利下降 33﹒8%至70﹒56亿元; 1﹒年内,集团累计合同销售(连同合营公司项目的合同销售)金额为1420﹒3亿元,较去年上升 13﹒6%,合同销售面积上升7﹒5%至445万平方米;合同销售均价为每平方米 31﹐900元,上升5﹒6%; 2﹒年内,入帐物业收入上升9﹒7%至757﹒2亿元,入帐物业面积为316万平方米,上升 10﹒2%,均价为每平方米24﹐000元,与去年持平; 3﹒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售未入帐的销售金额为1992﹒8亿元,面积为542万平方 米,均价为每平方米36﹐800元; 4﹒年内,集团於北京、上海、广州、杭州、南京、武汉、合肥、郑州、青岛、成都及西安新增28幅 土地,总建筑面积为491万平方米。截至2023年12月31日,集团的总土地储备为 2567万平方米,分布於全国29个城市,其中大湾区占比41﹒9%; (三)房地产管理:营业额增长26﹒9%至23﹒37亿元,分部溢利增加1﹒1倍至3﹒75亿元; (四)房地产投资:营业额上升46﹒1%至4﹒74亿元,业绩转盈为亏,录得分部亏损11﹒08亿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集团持有投资物业重估净跌值15﹒02亿元; (五)其他:营业额增加44﹒2%至21﹒95亿元,分部溢利上升1﹒1倍至2﹒67亿元; (六)於2023年12月31日,集团之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及监控户存款总额为461亿元,而总借贷为 1043﹒7亿元。流动比率为1﹒6倍(2022年12月31日:1﹒6倍),净借贷比率(借贷 扣除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及监控户存款除以权益)为57%。 | |||||||||||||||
| 公司事件簿2025 | 2024 | 2023 | 2022 | 2021 | |||||||||||||||
| - 2025年2月,集团持95%权益之杭州燚乐实业投资组成联合体,通过联合体以50﹒9亿元人民币投得 位於上海的住宅用地,其中集团於该地块的应占权益为51%。该地块的总用地面积约2﹒7万平方米,规划 总可建筑面积约10﹒4万平方米,其中计算容积建筑面积约6﹒8万平方米。 - 2025年4月,集团透过持59﹒8376%权益之杭州越燊房地产开发以11﹒01亿元人民币,投得位 於杭州的住宅用地,规划总可建筑面积约4﹒7万平方米,其中计算容积建筑面积约2﹒8万平方米。 - 同月,集团透过持95﹒475%权益之广州越秀华城房地产开发组成联合体,通过联合体以126亿元人民 币投得位於北京的综合用地,其中广州越秀华城房地产於该土地的实际应占利益为17%。该地块的住宅用地 面积约8﹒4万平方米,托幼地块占地面积约5253平方米,商业金融服务性地块占地面积约5﹒9万平方 米;住宅地块总可建筑面积约31﹒3万平方米,其中住宅计容建筑面积约21﹒9万平方米;托幼计容建筑 面积约4728平方米;商业计容建筑面积约5﹒9万平方米。 - 2025年5月,集团持99﹒64%权益之武汉康景实业投资以41﹒49亿元人民币出售北京海臻置业 65%股权予华润置地(01109)。完成後,集团持有北京海臻置业权益减至34﹒87%。该公司主要 持有位於北京市海淀区功德寺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之地块的土地使用权。预期出售事项录得5﹒1万元人民币 税前收益。 - 2025年9月,集团透过持95%权益之杭州越珑房地产开发以13﹒3亿元人民币投得位於杭州的住宅用 地,占地面积约3﹒4万平方米,总可建筑面积约9﹒8万平方米,其中计算容积建筑面积约6﹒5万平方米 。 - 同月,集团非全资附属公司杭州越珑房地产开发以8亿元人民币收购杭州滨德房地产开发50﹒5%股权,该 公司主要业务为房地产发展及营运,并持有位於杭州市余杭区良渚东单元之地块,总地盘面积为3﹒6万平方 米,作住宅用途。 - 2025年10月,集团透过持95%权益之上海樾恒企业管理组成联合体,通过联合体以77﹒37亿元人 民币投得位於上海的住宅及文化用地,其中上海樾恒企业管理於该土地的实际应占利益为20%。该地块的占 地面积约2﹒6万平方米,总可建筑面积约15﹒4万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约9﹒5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及 文化设施计容建筑面积分别约6﹒5万平方米及2﹒4平方米。 - 同月,集团透过持95﹒475%权益之广州新越房地产开发以11﹒94亿元人民币投得位於广州的住宅用 地,占地面积约3万平方米,总可建筑面积约11﹒5万平方米,其中计算容积建筑面积约7﹒7万平方米。 | |||||||||||||||
| 股本变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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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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